二級建造師考試關于工作證明部分相關問題解答 | |
2020/4/14 15:53:56 本站原創 佚名
【字體:大 中 小】
二級建造師考試關于工作證明部分相關問題解答
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中對學歷,專業及相關工作經驗都有明確要求。在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,需要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驗、工作年限及社保方面證明。 就是考生考試前在工作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,這個需要考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,信息要保證正確性、真實性,不能造假,否則一旦被查出,將被取消二級建造師的考試資格,嚴重者會被禁考。 那么工作證明該怎么開呢?具體哪些單位可以開具相關證明?以下小編整理出部分關于二建工作證明的問題解答,希望可以幫助大家。
● 二級建造師工作證明應該怎么開? 二建報名工作證明開具主要需要把以下信息提出來,詳細信息如下: 1.建造師工作經驗證明應當有被證明人的工作經驗年限; 2.工作經驗證明應該有工作經驗性質說明; 3.工作經驗證明應該有證明單位的詳細信息; 有以上三點內容體現即可,此外還需要單位提供公司行政專用章,該證明方可生效,否則的話不足以說明證明信息。
● 哪些單跨可以開具證明?
開具二級建造師報考工作證明單位要符合以下條件: 1. 首先建造師報考所需的工作證明是指工程類(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)的工作證明。 2.具有園林綠化/計算機網絡/土石方工程等施工資質。公司經營范圍涉及專業與二級建造師專業之間對應關系: (1) 園林綠化:市政公用工程。 (2) 計算機網絡:機電工程。 (3) 土石方工程:建筑工程。
● 二建考后注冊于工作證明單位有何關系 二級建造師考試過后的初始注冊,與你報名時的單位沒有關系。你考過后想讓哪家單位幫你初始注冊都可以,但如果你還有造價師證,監理工程師,結構工程師等且已注冊的話,那么你的建造師證書和這些證書就只能注冊到同一家公司。
|
|
|
|||
特別申明:本網站部分內容屬于轉載或來自互聯網,如與原來資料不符或涉及侵權等事宜,請及時與網站編輯部聯系 (86798730)我們將及時處理!謝謝合作! ©重慶紅人教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網站備案號:渝ICP備
15005271號 |